| 报名时间 | 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 |
|---|---|
| 招聘人数 | 35人 |
2026年德州夏津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35人)
2026年德州夏津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35人)为持续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关于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规范运行的通知》(德公岗〔2023〕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夏津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及职责 夏津县2026年度计划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5名(见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和安置范围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残疾人; 7.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 8.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9.16-24岁的失业青年; 10.困难家庭和有残疾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以下群体不得安置为公益岗人员 1.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和个体经营者; 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人员; 4.全日制在校学生;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人员; 6.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7.已超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人员; 8.不具备上岗所需的最基本的体力、智力条件的; 9.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形。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有本县户籍或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具有本县户籍且在本县居住半年以上。 3.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4.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报名的,严格落实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符合条件的,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三、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岗位未录用满的情况下,本次招聘年度内长期有效。 2.报名地点:到岗位所在镇(街)登记报名(详见附件1),具体可拨打咨询电话。 3.报名方式: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注:户口本包括户主页、索引页及所有个人页;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夏津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 (4)《报名承诺书》(附件3)一式3份; (5)报名相关材料(附件4); 报名过程中用人单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民主评议 城镇公益性岗位民主评议由乡镇(街道)或村(社区)负责组织,初步确定上岗人员。 (三)公示、备案 经用人单位、镇(街)、部门逐级审核和联审,联审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拟上岗安置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上岗;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签订协议、培训上岗 由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城镇公益性岗位同一安置对象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岗位的出勤天数等实际情况确定。 五、清退机制 (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与其解除劳务协议: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超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 5.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银城街道:0534-3368020 北城街道:0534-3688851 南城镇:0534-3599196 东李官屯镇:0534-3519107 苏留庄镇:0534-3631118 新盛店镇:0534-3549280 郑保屯镇:0534-3565500 白马湖镇:0534-3578679 雷集镇:0534-8125825 宋楼镇:0534-3587356 香赵庄镇:0534-8125357 双庙镇:0534-3551269 田庄乡:0534-3521029 渡口驿乡:0534-3579017 人社局监督电话:0534-3214196 八、附件 附件1:附件1:2026年度夏津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表.xls 附件2:附件2:夏津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xls 附件3:附件3:报名承诺书.docx 附件4:附件4:报名相关材料.docx(官网附件暂无法下载,请随时关注官网更新,官网简章地址: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1125125/n31125360/c102204923/content.html)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9日
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1125125/n31125360/c102204923/content.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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